原則一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
在電影《沉默的羔羊》(Silence of the Lambs),聯邦調查局為捉拿連環殺手,派調查員Jodi Foster前往高度設防監獄,向心理變態、嗜殺成性的Anthony Hopkins求教。
這叫“It takes one to know one.”,或者說得更準確一點,是“It takes a thief to catch a thief.”。意思是你要捉拿賊人,就要掌握賊人的思路、作風和行事模式。如果你要捉拿的是世界級罪犯,你就要找一個懂得欣賞他的優點、長處和才能,本身也有相當「犯罪水平」的人幫忙;以「識英雄重英雄」的角度對罪犯進行分析和評估。
等一等,這跟寫作有甚麼關係?當然大有關係。寫作,特別是評論,跟它的題材和對象的關係,就像兵與賊、執法者與犯罪者的關係。好的評論應該像獅子撲兔那樣把它的題材緊緊逮住。要這樣做,評論人與他的評論對象必須「心意相通」,因為“It takes a thief to catch a thief.”。
起碼這是我寫評論的方法。今日大行其道的Facebook和iPhone,固然是英語世界的發明和產品;它們孕育、宣揚和體現的態度、價值觀和思想行為,也是從美國社會和西方文化傳統衍生出來。評論Facebook和iPhone大量使用英文和經常引用英語世界的文學家、哲學家和理論家,對我來說,是一套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」的寫作策略,能夠有效揭穿社交媒體和智能手機的真相,以及它們深層次的內部矛盾。
《FB世代的看與被看》一文是對Facebook的批判,而Facebook是怎麼一回事,沒有甚麼比“Looking Good”二字更能說明一切。“Looking Good”當然可譯作「好看」,但總不及英文傳神。其實“Looking Good”還有要令自己好看的意思,用作名詞,更是FB世代的信念甚至信條(article of faith)。我在文章中分別用了兩次“Looking Good”和兩次“Look Good”,又將它們和“good looks”區分起來,相信不算濫用。
此外,我還用了不少英文的術語(“the government of public opinion”和“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”)、短語(to see and be seen)、句子(Life is not a popularity contest.)、成語(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.)、將成語改寫而成的妙語(The glitter is more real than gold.),以及引語(There is nothing beneath the surface. Those who go beneath the surface, do so at their peril.)。目的是要把對Facebook的批判放到英美的社會、學術和文化傳統的大範疇看。所謂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